合议庭怎么解释(合议庭是怎么回事)

阅读:0 来源: 发表时间:2022-06-03 01:10作者:张政霖

合议庭怎么解释(合议庭是怎么回事)

黄仲峰网友提问:

合议庭怎么解释

优质答案:

一、合议庭,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,由一定数目的审判职员,采取法定的形式所组成的审理案件的组织。

二、合议庭的组成,按照案件的审级不同而有所区别。审判第一审案件,由审判员组成合庭,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。

三、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,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。上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,发回重新审理的案件,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。对案件评议时,一般先由陪审员、审判员发表意见,然后由审判长发言。

四、假如合议庭的成员意见不一致,应当开展讨论,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如实记录在案,少数人的意见也如实记录,而不是由审判长或者哪一个人说了算。经过合议庭的重大疑难案件,院长以为有必要,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。审判委员会有权改变合议庭的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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